行政处罚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通过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手段获取的经济利益,其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必须予以追缴或退赔。行政处罚违法所得有哪些认定、处理和执行的规定和方法呢?本文将为您解答。
首先,行政处罚违法所得的认定要素有以下四个:
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即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方式,如欺诈、贿赂、侵占、偷盗等,获取了金钱或财物。
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即行为人获取的财物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如现金、有价证券、房产、车辆等。
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即行为人获取的财物可能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如民事、刑事、行政等,也可能涉及多种形式,如原始财物、转移财物、变化财物等。
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即行为人获取的财物不能由其自行处理或放弃,必须由有关部门依法查明、核实、决定。
其次,行政处罚违法所得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种:
1.追缴。即对行为人收回其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财物,退还原主或上缴国库。追缴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不需要行为人的同意,也不受其财产状况的影响。
2.退赔。即对行为人责令其将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财物,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或数额,赔偿给受害人或国家。退赔是一种补偿性的措施,需要行为人的同意,也受其财产状况的影响。
最后,行政处罚违法所得的执行主体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调查、查封、扣押、划拨、变卖等方式,对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如果行为人拒绝或者无力履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