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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与离婚》:解析婚姻法第32条

2023-10-30
本文探讨了婚姻法第32条中关于分居与离婚的规定。要被视为分居,必须满足三个法律构成要素,包括完全分开生活、满足两年分居期间、以及至少一方或双方的主观分开意愿。这一法定情形为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举证责任在离婚诉讼中仍然是一个重要考量。

分居与离婚的关联: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法律上的分居具备三个构成要素:

1. 完全废止夫妻共同生活,实现完全的分开生活。这意味着夫妻不共同照料家庭,不再同床共枕,失去了婚姻生活的实质。判断分居的关键在于是否提供婚姻家庭生活。

2. 分居期间必须满足两年,而不是累积计算。这个举证责任通常由原告承担,举证原则是优越性。

3. 至少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开的意愿。这必须是一方或双方的主动追求,反映出他们的愿望和故意。单纯的客观分开状态并不一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如因工作而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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